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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的十五项措施
时间: 2025-05-08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效率,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改进措施。

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做好分类管理

1.党政综合类。涉及党政综合类的公务活动,如上级党政机关安排的、学校组织的、兄弟院校和企业重要来访交流的公务活动等,由学校主要领导出席。

2.业务专项类。涉及业务专项类的公务活动,如承接上级部门的、校内组织的专项活动、兄弟院校和企业专项来访交流的公务活动等,由分管校领导出席。

3.一般日常类。涉及一般日常类的公务活动,如常规性学术类、竞赛类等,原则上不邀请校领导出席,确需校领导出席的,由联系校领导或业务分管校领导出席。

(二)推进 AB 角补位

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实行 AB 角补位制,根据校领导情况适时调整 AB 角补位。互为 AB 角的校领导离校外出或公务活动冲突,可相互协调另一方代为出席。双方因事均不能出席的,由党办、校办统一协调。

(三)规范活动安排

严格执行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相关制度,精简和规范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做好邀请、审批、安排、筹备等工作,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保证校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学校中心工作。

二、精简公文,改进文风

(四)严控发文数量

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严格发文审批,控制各类公文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简报一律不发。从严控制发文规格,以学校党办、校办发文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或转发;能以信笺头、“白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正式公文印发;能以部门名义通知或安排的工作,不以公文形式印发。相同或相近的事项,整合发文。

(五)提高公文质量

公文在进入流转程序前需经过严格的前置审核,判断发文内容、范畴、行文规则、文种、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避免突击行文。对报送给学校的公文和准备以学校党委、行政或党办、校办名义印发的公文,主办单位要对公文中时间、地点、人名、数字、专业术语、具体要求等信息和表述的准确性负责,对政策依据准确性、连贯性负责;涉及一定群体和全校范围的政策性公文,起草过程中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征求有关各方意见,根据情况提供法律、信访等风险评估意见,并对敏感性公文作出说明。党办、校办分别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核稿,着重核查政治立场、公文格式、文字表述等。凡不符合要求的来文和拟发公文,应退回修改完善后再受理。

(六)规范办理程序

1.上级来文。党办、校办负责做好签收登记、初审拟办、批办分送、承办落实、催办督办、答复归档等工作。保证特急件随到随办,及时同步线上流程,不得横传公文、个人滞留。涉密公文,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学校公文。以学校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等,起草部门拟稿后报党办、校办审核,并根据流程要求及时办理执行。以学校名义行文,应当留出 35 天办理时间,避免仓促办理。学校公文印制由党办、校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印制。

3.部门发文。由学校二级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文,确保符合行文规则,发文字号不得与学校发文字号雷同。需要校领导签批的部门发文,由党办、校办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呈分管校领导、校长或书记批示,相关单位根据批示意见进行办理。

(七)简化传阅范围

1.全局全面工作类。涉及重要改革、重大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如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学校章程修订,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校级机构改革方案,重大安全稳定事件通报等,请全体校领导阅。

2.专项工作类。涉及多个单位协同推进的,请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阅。如科研专项审计类呈分管科研副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长审阅;专业建设类公文呈分管教学副校长和分管发展规划副校长审阅;在建工程转固类公文呈分管财务资产副校长和分管基建副校长审阅等。

3.常规事务类。一般性工作,请分管校领导阅。如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呈分管副校长审阅;学生奖惩决定呈分管学生副书记审阅;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结项通知呈分管科研副校长审阅等。

4.知照类。如放假通知、学校信息等,放置办公自动化“公告通知”专栏,无需传阅,随时可查。

5.部门发文。部门安排工作或通报情况的文稿,一般不呈校领导阅,也不发全校范围传阅。

(八)提高办文效率

综合考虑公文内容、来文要求、工作便利等因素,执行“一件工作由一个单位负责,一类事项由一个单位牵头”要求,强化二级单位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处理高效、有序、安全。一是紧盯重点。确保高效落实公文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办理。二是提高效率。保证公文时效性,提高传递、阅办等办理效率,做到公文不积压、不延误。三是强化管理。公文处理应严格按照传阅范围呈阅、传达和办理,未经允许,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四是注重整体,做好各单位公文办理人员分工优化,确保特殊情况下工作不缺位、不断线。

(九)严格公文修改

领导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做改动,若确需改动须经原签发领导同意。已经制发的学校公文确需修改的,由公文的主办单位向负责签发的校领导请示,经签发人同意后,办公室进行修改,重新制发。对擅自改动领导签发的公文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推行线上办理

大力推行电子公文,减少纸质公文,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文效率。学校各类公文应通过学校 0A 办公系统行文,除涉密公文或情况特殊外,不得以纸质形式运转。已经在学校 0A 办公系统或学校网站主页上发布的公文,非上报、存档特殊需要,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三、多方推动,认真落实

(十一)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支持相关部门严格把好会议和公文审批关,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签短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十二)建立督查制度。党办、校办负责推进文风会风改进工作,校纪委(专员办)机关开展监督。党办、校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文风会风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工作测评、年度目标考核。

(十三)加快技术更新。信管中心牵头推动 OA 系统升级,根据新需求进行流程设计和优化,提高 OA 系统的安全保密系数,接入“智慧理工”“企业微信”,进一步推进办文办会“网上办、掌上办”,提高工作效率。

(十四)开展组织培训。党办、校办结合办文办会新要求,适时对全校范围业务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十五)加强执行落实。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本措施,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学校公文处理、会议管理、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办会办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