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室职责
时间: 2020-06-12 | 次数: |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纪检监察工作方针以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决议决定,综合协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内设机构和二级纪委开展工作。
二、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收发运转公文,督促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负责协助党委相关部门做好上级党委、纪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四、负责协调做好省纪委监委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五、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学校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具廉洁证明。
六、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闻宣传、网站维护、印信管理以及大事记、年鉴相关内容撰写等工作。
七、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依纪依法管理暂扣(封存)的财物。
八、负责协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开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工会工作。
九、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