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纪检监察室职责
时间: 2020-06-12 | 次数: |
主要负责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审理等工作。
一、负责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提出办理建议。
二、负责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牵头开展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动态更新等工作。
三、负责对处级干部或者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
四、负责向省纪委监委移交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五、负责对二级党委、二级纪委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对审查调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七、负责信访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案管信息登记、上报工作。
八、负责审查谈话室建设,健全完善谈话室使用与管理制度及“走读式”谈话等安全责任体系。
九、牵头建设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协助综合室开具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廉洁证明。
十、负责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牵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
十二、协助第一纪检监察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审理第一、第三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
十三、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