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检监察室职责
时间: 2020-06-12 | 次数: |
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检查考核、案件监督管理、学生申诉等工作,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等工作。
一、负责协调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二、负责协助党委相关部门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学校二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调查措施使用、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开展监督检查。
四、负责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学生申诉工作。
五、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协助党委相关部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
六、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审理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
七、协助综合室做好上级党委、纪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省纪委监委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八、负责协调、指导二级纪委和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九、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内部监督检查、廉洁教育的制度机制建设工作。
十、负责牵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
十一、协助第一纪检监察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十二、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