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校纪委(专员办)机关 党委组织部 | 时间: 2024-04-26 | 次数: |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学校2024年中层岗位选拔补充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维护选人用人良好政治风气,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严肃干部调整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相关处分规定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做到遵规守纪、知行知止。
2.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对待干部调整中的进退留转,自觉做到个人意愿服从组织决定。特别是在调整期间要坚守现任岗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学校博士点申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重大工作以及本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从学校大局出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公平公正参与,切实维护学校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肃干部调整纪律规矩
1.严禁结党营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各种形式的小圈子;坚决反对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坚决反对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小集团。
2.严禁拉票贿选。坚决禁止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及其他环节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买官卖官。坚决禁止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
4.严禁跑官要官。坚决反对通过拉扯各种关系、攀附上级领导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
5.严禁个人说了算。坚决反对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6.严禁说情打招呼。坚决禁止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
7.严禁跑风漏气。坚决禁止违规泄露、传播民主推荐中谈话内容、计票结果、会议讨论及其它需要保密的信息。
8.严禁弄虚作假。坚决禁止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坚决禁止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或者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推荐权、干扰换届正常进行的各种行为。
对于以上行为,一律深挖细查,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任职资格、党纪政务处分。涉及行贿受贿、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报省纪委监委处理。
三、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强化干部调整监督执纪
1.强化政治责任,扛牢自我监管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扛牢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好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既要做好示范引领,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又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报校纪委和组织部。
2.坚持一严到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精准问责,对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核查。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搞不正之风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反腐,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3.坚持实事求是,护航干部调整工作。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
4.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学校设置干部调整工作专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明确专人值守接收,对相关信访举报问题,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校纪委举报电话:0391-3987041;校纪委举报信箱:jubao@hpu.edu.cn;组织部举报电话:0391-3987051;组织部举报信箱:zzb@hpu.edu.cn。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