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供稿: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时间: 2022-09-10 | 次数: |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焦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杜国定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2013年以来,杜国定在担任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常务副主任兼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在春节、中秋节及日常往来中,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共计11.1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杜国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杜国定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修武县顺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原公交公司经理周建国等违规公款吃喝、购买礼品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周建国在担任公交公司经理期间,在外出考察学习及公司接待活动中,安排公交公司党支部副书记陈光,将违规接待、聚餐及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公款报销,合计6.3万余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周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周建国受到记大过处分,陈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孟州市粮食储备公司原董事长时宇军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时宇军在担任孟州市粮食储备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合计0.4万余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时宇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时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