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4-02 | 次数: |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附属医院: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大力营造清廉过节、勤俭过节、安全过节氛围。
二、推动责任落实
各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到疫情防控和廉洁过节的具体工作中。要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强化疫情防控纪律要求,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纪律要求;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相关党委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3987040;举报邮箱:jubao@hpu.edu.cn。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