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4-04 | 次数: |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附属医院:
春和景明,清明又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倡树廉洁、文明、节俭、绿色的祭扫新风,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党员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勤提醒、早教育,锲而不舍坚决抵制“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开展明察暗访,紧盯重点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同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失职失责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3987040;举报邮箱:jubao@hpu.edu.cn。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