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传达学习上级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供稿: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 时间: 2025-01-03 | 次数: |
近期,为进一步强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意识,校纪委多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召开执纪办案安全集中学习会,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赵晓军同志带头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领导、省纪委张巍书记近期关于办案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对下一步执纪办案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赵晓军书记在传达学习时强调,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办案安全的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好办案安全的各项要求。要强化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安全是办案的前提,把办案安全放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看,放到突出位置来抓。要压实责任体系,各层级履职尽责、全流程齐抓共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案。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落实好领导首谈制度和安全首课制度,高度重视防范化解“走读式”谈话风险,确保谈话安全。
传达学习后,赵晓军书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办案安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二是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严格执行“两意见一通知”等制度规定;三是要做实做细办案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办案始终。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表示,要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思想上再加压、责任上再落实,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办案人员“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