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专员办)机关组织开展执纪办案专题业务学习
供稿: 校纪委(专员办)机关 | 时间: 2024-12-12 | 次数: |
集体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12月10日,校纪委(专员办)机关组织开展执纪办案专题业务学习,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赵晓军为全体干部授课。
赵晓军领学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谈话函询工作办法、风腐同查同治若干措施、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回访教育工作办法、涉案人员处理办法等制度,并结合办案经验和工作实践,讲条款,举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执纪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指出当前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赵晓军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要深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全面熟悉和掌握执纪办案相关制度要求;二要查不足,聚焦制度执行,对照查找问题短板,立行立改,持续整改,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三要重实践,在执纪办案的实践工作中,善于内化转化学习成果,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此次业务培训聚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大家纷纷表示,要全面系统学习执纪办案相关制度,准确把握要求,精准规范使用,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